杭卫发[2004]22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根据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人事局“关于成立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通知”杭卫发[2003]461号文件精神,从2004年2月1日起启用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章,原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印章同时废止。
科教处
2004.1.18
继续医学教育辅导课程
新课上线
单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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