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继委[2004]3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级医药卫生学会(协会):
为做好2004年杭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凡杭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各医药卫生学会、协会等均可申报。
二、项目类别
杭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术会议项目、学术讲座项目三大类(学术会议项目限市级学会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学术条件:符合《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杭卫发[2003]305号)规定。
(二)申报项目材料
1.新申报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分别填写《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杭州市市级学会学术会议项目申报表》(附件2),或《杭州市市级学术讲座项目申报表》(附件3),申报表一律用A4纸宋体5号字打印,一式十份。2003年批准并已举办的市级项目,拟在2004年继续举办,需填写《杭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4),一式三份;当年未举办的项目视为自动取消,拟第二年举办的应重新申报。
2、项目授课教材或讲义,一式两份。
(三)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经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区、县(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初审推荐,报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各医药卫生学会、协会直接报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四)上报时限与评审费
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4年4月30日。评审费:新申报项目每项50元、备案项目每项20元。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组织申报,要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作为提高学科知名度和学术水平的大事来抓,并与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有机地结合,及时将申报项目材料和评审费报送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市卫生局大楼609室),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洪丽冰
联系电话:87065711
附件:1、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杭州市市级学会学术会议项目申报表
3、杭州市学术讲座项目申报表
4、杭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