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继委[2004]11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级医药卫生学(协)会:
根据《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报杭州市卫生局批准,2004年杭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立项27项,其中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9项(附件一),学术会议6项(附件二),学术讲座2项(附件三),现予以公布。
各项目主办单位应按《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要按照《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申领学分证。
各项目主办单位可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作为卫生下乡的内容之一,在不影响项目举办质量的前提下,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举办,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也可向项目主办单位发出邀请,各项目主办单位应予积极支持。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选送卫技人员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习和培训。
二○○四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