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继委[2004]13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级医药卫生学(协)会:
现将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浙继委发[2004]014号)中涉及我市的项目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杭州市2005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简表
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继续医学教育辅导课程
新课上线
单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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