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继委[2005]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级医药卫生学(协)会:
现将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国家级第一批和省级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浙继委发[2005]001号)中涉及我市的项目(其他项目)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项目主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重视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建设,及时将会议通知、课程安排、学员名单、项目执行情况表、项目总结等资料报省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和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继教办将协助做好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网络管理系统学员信息的录入工作。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掌握本单位中高级卫技人员年度学分完成情况,有计划地合理组织对口专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习,确保卫技人员按时完成年度学分。
附件:关于公布2005年国家级第一批和省级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二○○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