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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关于申报2006年杭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杭继委[2006]4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有关民营医院,市级医药卫生学(协)会:

  为做好2006年杭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凡杭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各医药卫生学会、协会均可申报。

  二、项目类别

  杭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术会议项目、学术讲座项目三大类(学术会议项目限市级学<协>会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学术条件:应符合《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杭卫发[2003]305号)的规定。

  (二)项目申报材料

  1、新申报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应分别填写《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或《杭州市学术会议项目申报表》,或《杭州市学术讲座项目申报表》一式十份;2005年批准并已举办的市级继教项目,拟在2006年继续举办,需填写《杭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一式两份,当年未举办的项目视为自动取消,拟第二年举办的应重新申报。

  2、项目授课教材或讲义一份。

  (三)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经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区、县(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初审推荐,报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各医药卫生学会、协会直接报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四)上报时限与评审费

  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30日。评审费:新申报项目每项50元、备案项目每项20元。各单位、各部门应及时将申报项目材料和评审费报送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大楼609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洪丽冰;联系电话:87065711.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精心选题,遴选师资,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申报表须充分反映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展现申报团队的总体培训能力与科研水平,所列各项内容必须详尽填写,不得有漏页,统一用A4纸宋体5号字打印(文件及各类报表可在杭州卫生信息网“继续医学教育专题”卫生公告栏下载);要重视项目授课教材(或讲义)的组织编写与包装,保证教材(或讲义)质量。

二ΟΟ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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