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及各附属医院,各办班单位:
现将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审定,我厅确定的200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卫生管理/医学培训班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200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106项,省级卫生管理/医学培训班125项,全省性学术会议66个。
二、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卫生管理/医学培训班的单位,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主要目标,不随意更改学习班名称,不任意增删办班内容,授课结束应组织一个小时题量的考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检查学员的学习效果。注重社会效益,不得以营利为办班目的。学习班结束后,各办班单位持办班通知、课程安排表、教材(讲义)、学员花名册、试卷、办班小结等材料到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换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证明》,作为学员回单位记载学分的依据。
三、根据学科组意见,今后凡带有个别进修性质的长期班(一般在为期3个月以上)均不列入本计划。各单位可自行接收学员,学习结束给予学习证明,由选送单位按《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授予学分。
四、2004年我省承担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第一批)随文下达,请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原申报计划执行,在发办班通知时,要求学员带交1张1寸照片以备制作证书时使用。
五、拟选送学员的单位向办班单位有关职能科室或学会报名。
六、本计划将在福建卫生信息网上公布。
本计划请设区市卫生局转发各县(市、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