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贯彻继续教育条例,加速人才培养,加快医院业务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就医需求,制定本年度医教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和人事局明卫〔2002〕370号《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意见》,坚持以学习医学领域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继续医学教育形式,通过学习,使卫生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技术和卫生事业发展。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领导机构,各单位要成立由业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小组,并制定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计划。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以培养专科人才为主,急需科室为重,逐步安排辅助科室、人员为原则,以请进来帮教,派出去进修提高,院内互帮互学的形式,开展各项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1、各单位全体卫生技术人员均参加省医学会《福建医学》期刊学习,独立完成继续教育课程试题解答并及时上交。
2、鼓励和支持卫技人员参加医学函授、成人大中专、自考和有组织、有计划、有考核的自学以及远程医学教育等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各医疗单位开展每月一次的院内业务知识专题讲座,业务知识讲座由上级医院的医生或院内骨干医务人员主讲,具体时间、讲课内容、学时由各医疗单位作出计划安排并报卫生局审查认可报批。
4、各单位要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有计划地选派卫技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进修结束回院后要做好新理论、新技术的推广和带教。
5、按照县卫校医教培训计划要求,及时选派卫技人员积极参加县卫生局、县卫校举办的各种短期业务培训班学习,回院后传授给本院全体卫技人员。
6、鼓励卫生技术人员积极撰写医学学术论文和开展医学科研活动,支持卫技人员参加医学论文学术交流,并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论文征集、汇编工作。
7、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医学学术报告、案例讨论会、临床病理讨论会、凝难病例会诊等活动。
8、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人事部门统一要求的公共必修课培训学习。
四、各单位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学时、学分由本单位负责登记工作,并及时报县人事局验证。继续医学教育合格(完成要求的学时、学分)作为卫技人员竞聘上岗,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卫生局举办各类培训班,以卫校办班通知为主。
六、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2004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并于4月15日前上报卫生局,经我局审核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将乐县卫生局
二○○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