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各医疗单位、驻青各医疗机构、医学会各专科分会:
2009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和专科分会接此通知后,有计划、认真地组织好明年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08年12月25日前,将青岛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电子版)逐项填写清楚,通过电子信箱发送至qdsyxh@sina.com,同时,仍需要送交一式二份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文本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项收取评审费60元,在申报时一并缴纳。没有特殊原因,2009年原则上不受理临时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针对项目申报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我们做如下规定。
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原则
申报原则:本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内容以体现本专业学术上的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为主。
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有明确的申报目的
旨在不断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及整体业务水平,以不断满足广大患者和社会人群的需求,适应各学科、专业及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主要栏目填写要求
(1)项目名称:要与内容相符合、切题,题目不可太大、太笼统,所在学科要具体。
(2)举办目的:重点阐明通过举办项目,对学科理论发展及实践应用有促进和指导意义,学员会有哪些收获与提高。
(3)项目内容:应与题目切题,符合申报要求,要写出标题和主要内容,要突出专业特点,层次清楚、重点突出。
(4)项目主要内容在国内外、省内外、市内的地位:以权威性的结论与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地说明该项目在国内外、省内外所处的学术地位。
(5)与项目有关工作概况:简要介绍主办单位近几年来开展的与该项目有关的科研工作及成绩,包括硬件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情况(限于国家、省级项目)。
(6)申报市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授课教师也应以副高级以上的专业人员为主,至少要占全体授课人的2/3以上,各区(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市级项目授课人1/3以上必须是市属三甲医疗单位或国内、省内外的专家。
(7)举办方式:根据举办形式,可填写学习班、讲习班、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研修班、培训班等。
(8)招生人数:主办单位可根据内容和举办条件予以确定,一般在50-200人之间。教学对象:要注明教学对象的专业及职称。
(9)举办期限及起止日期:以一周为宜,长期跨周项目(包括每周几次)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月,起止日期要具体到日。
(10)学分计算:市级项目均按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卫生局联合颁发的青卫发[2001]13号文件规定,按学时数授予主讲人和学员学分。
联系人:李群
咨询电话:87634234
电子信箱:qdsyxh@sina.com
附件1:青岛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09年申报青岛市卫生系统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