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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有关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与注册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鲁卫科教国合字[2006]31号

各市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部属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化建设,落实继续医学教育与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再注册挂钩的配套政策,根据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鲁卫科教国合发[2001]30号)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鲁卫科教国合发[2002]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8月份对我省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和注册期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期考核对象与标准

  (一)考核对象:符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或聘任条件,拟申请参加2006年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试)或聘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周期:本次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周期为4年,即对考核对象在2002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只对考核对象2003年7月1日以后取得的I类学分提出考核要求。

  (三)合格标准: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累计和审验,凡考核周期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累计达100分,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者,可认定为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

  1、任期内I类学分要达到以下要求:三级医院、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30学分,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21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15学分。对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I类学分暂不作硬性要求。

  2、2004~2005年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公共必修课程学习且考试合格,并取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验印的相应专业《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学分证书》(传染病防治知识公共必修课程)。

  3、参加2004年上半年全省在职卫生人员禽流感防治知识全员培训且考试合格,并取得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合格证书或证明。

  4、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药学及临床检验人员,须参加2006年上半年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程《抗菌药物和麻醉药品合理应用》学习且考试合格,并取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验印的《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学分证书》(抗菌药物和麻醉品合理应用公共必修课程)。

  上述任期考核周期与学分总数为最低要求,部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较早的市或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可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根据《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适当提高任期学分标准与要求,并将调整意见及时报我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备案。

  二、注册期考核对象与标准

  (一)考核对象:参加2006年护士执业再注册的从业执业护士。

  (二)考核周期:本次继续医学教育注册期考核周期为2年,即对考核对象在2004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进行考核。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对考核周期月份做适当调整。

  (三)合格标准: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累计和审验,凡考核周期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累计达50分,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者,可认定为继续医学教育注册期考核合格:

  1、注册考核周期内I类学分要达到以下要求:三级医院、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20学分,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14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10学分。对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I类学分暂不作硬性要求。

  2、2004~2005年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公共必修课程学习且考试合格,并取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验印的相应专业《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学分证书》(传染病防治知识公共必修课程)。

  三、组织实施

  (一)2006年各市继续医学教育任期和注册期考核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市卫生局全面负责。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工作,由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办法:卫生技术人员持个人《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与考核周期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证书及其他有效材料报所在单位进行初审。经单位初审合格后,由县(市、区)卫生局或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持上述有关材料集体到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卫生局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定。经市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审验,任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2006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证书》;注册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2006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注册期考核证书》。

  (二)上述两种证书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卫生局颁发。各市接通知后可直接与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联系任期与注册期考核合格证书领购事宜。

  (三)全省考核工作于8月30日前结束。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获得由卫生部统一印制、我厅验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第二阶段),可作为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根据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卫生支农在基层工作满半年及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其支农当年按取得规定年度学分25分计算,但其考核周期内的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程必须考核合格。

  (三)《2006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证书》和《2006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注册期考核证书》,是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2006年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或考试)与聘任,以及护理人员参加2006年护士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材料。

  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和注册期考核,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市、各单位要严格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按照省卫生厅、人事厅《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学分审核、认定,并严格证书发放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各地在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联系。

山东省卫生厅

二00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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