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为做好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新项目时间:2006年7月15日-2006年8月31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2006年7月15日-2006年12月30日。
二、申报事宜
1、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能超过5项;
2、申报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3、200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备案项目),如拟在2007年继续举办,可申报备案。申报备案时除按相关要求报《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外,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报送文字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同教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总结、试题、日程表、名册一起申报;
4、山西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要积极申报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得少于一项;
5、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申报新项目每项为100元,申报备案项目每项为40元;
6、项目申报表要与该文件附件中的格式一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得增加或减少任何内容,申报表填写内容必须打印。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于2006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要求附电子版)及评审费寄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地址:太原市东华门23号山西省卫生厅科教处,邮编:030013)。
联系人:吕永强
电话:0351-3580498
二00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