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

继教动态
进修分类
互动交流
首页 > 继续医学教育 > 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政策动态 > 正文

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局、人事局,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大型企业卫生处,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和学术团体: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为加大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力度,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全面、深入、规范地开展,提高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现将《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切实保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从2004年起,省、市(州)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年度考核、聘任和医生、护士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2004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2004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必备条件。2005年以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上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必备条件,任职期内其它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参考条件。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从2005年起执行。

湖北省卫生厅 

湖北省人事厅

二00四年七月十二日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继续医学教育辅导课程

新课上线

单科¥50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考生必看
>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