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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荆州开发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年度考核、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上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必备条件,任职期内其它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参考条件。为做好200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全行业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科教科)负责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证书验证工作。各县市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证书验证工作。

  二、2008年度验证工作从2009年11月2日起至11月15日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应于10月30日前完成学分登记工作后,与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确定具体验证时间。各县市区验证工作应于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三、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2、2008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总结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于10月30日前报送。

  附件:1、2008年度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花名册

  2、2008年度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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