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各市州医学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为了做好2009年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200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08年8月1日—9月20日;备案项目时间为2008年8月1日—2009年1月10日。申报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也可从湖南省医学会网址http://www.hnma.org.cn进入“国家级继教项目继教申报、结果查询”系统)。
2、在实行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仍需报送文字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文字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申报新项目的文字申报材料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
3、200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备案项目),如拟在2009年继续举办,可申报备案。申报备案时按相关要求填报《200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申报新项目每项为100元,申报备案项目每项为40元。各单位在申报项目的同时,将评审费汇至湖南省医学会。如评审费未到,视为放弃申报项目。请按以下要求汇款:
户名:湖南省医学会
账号:190102630910000341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北站路分理处
※汇款请注明系国家级继教项目评审费。
4、2009年国家级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文字材料请于2008年9月20日前送至省医学会继教育部,过时恕无法补报。如有不明事宜请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张丽珍,电话:0731-4822628,地址:长沙市湘雅路30号省卫生厅内1502房。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