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各中医药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和《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2日
继续医学教育辅导课程
新课上线
单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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