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三山区社会事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通过各有关卫生单位的申报,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定69个项目获准为2009年度芜湖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予以公布。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守《安徽省继续教育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举办,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教学内容等,学分证明的发放要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在项目举办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将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项目总结、文字声像教材、试题、日程安排、学员签到、教师名册等材料报芜湖市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医教科内)。
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对2009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项目将予以取消,并取消今后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资格。
附件:2009年芜湖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