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学术团体: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宣城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和宣城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卫医[2008]30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一年分两期集中受理,上半年为前一年的12月1日~30日,下半年为当年的6月1日~30日。逾期和临时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201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须由申报单位填报《宣城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电子版(xcyzk@163.com)。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学术团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经汇总后统一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学术团体直接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经审查、评审后,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201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和精神病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及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中医药学。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学术团体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每个申报项目只能举办一期,参加学习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每天最多只能以8学时计算培训时间。《申报表》请按格式要求认真填写、打印,一式两份,并签署具体意见。
五、各县市区卫生局、有关学术团体、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地、本单位申报的201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宣城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同时附电子版,统一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六、登录宣城市卫生局网站,可下载201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需的表格。
附件:1.宣城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宣城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知
抄:省卫生厅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市人事局
宣城市卫生局
2009年11月27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宣卫医[2009]5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