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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关于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为做好201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有关要求:

  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要认真填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申报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表》、《汇总表》必须打印。

  2、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表》《汇总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U盘报至抚顺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3、项目名称力求准确,避免过于简单和笼统。

  4、项目负责人要求是副高职以上职称(护理项目主管护师以上),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两项。

  5、授课教师要写明教师姓名、职称及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手机如有变动请通知继续教育办公室)。

  6、项目内容水平一栏要认真填写,不要过于简单,要如实陈述,以便专家评审时参考。项目获奖情况一栏填写项目是否获得过各级主管部门的奖励。

  7、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6学时授1学分。

  8、申报项目,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10日。申报电子表格一律按继教办公室所发的Excel表格认真填写,不得改变格式。

  附:2010年继续教育申报表

  联系人:杨帆 海涛

  联系电话:38914303891421

  电子邮箱:mean598@163.com

抚顺市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200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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