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4月15日起,对参加学术活动的学员进行专业限制,每场学术活动严格按学术活动安排表中“参加对象”栏中标注的专业范围进行限制,当场学术活动超出此范围的学员刷卡无效,不予授分。如会场有空位,可以入场听课,要优先保证本专业的学员听课。以下对学员如何参照安排表中“参加对象”参加学术活动做如下说明:
1、学员选择学术活动时,需对照学术活动卡上的“职别”、“科系”、“专业”与“参加对象”栏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2、对照科系。“参加对象”中的科系包含专业,当“参加对象”限制到科系时,那该科系包含的各专业人员均可参加。例如:当标注“内科医护人员”时,指内科系所有专业(包括心血管、呼吸、消化等)医护人员均可参加。科系之间是并列关系,不相互包含。例如:“参加对象”中注明“内科医护人员”时,不包含儿科、中医、肿瘤学等科系中的内科人员。
3、对照专业。当“参加对象”当限制到专业时,所属科系所包含的其它专业人员不可参加。例如:当标注“消化科医护人员”时,内科系其它专业(包括心血管、呼吸等)医护人员均不可参加。
4、对照职别。“参加对象”栏中标注“XX科医护人员”仅指该专业的职别为医疗、护理的人员。“XX科专业人员”指该专业的所有职别人员。
5、学员的专业定位以学术活动卡上的信息(“职别”、“科系”、“专业”)为准。科系分类及专业所属可参照下表。
科系及专业:
序号 | 科 系 | 专业 |
1 | 内科 | 心血管、呼吸、消化、肾内、神经内、内分泌、血液病、老年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职业病 |
2 | 外科 | 普外、骨外、胸心外、神经外、泌尿外、烧伤、整形、皮肤与性病、麻醉、手术室、肛肠 |
3 | 妇产科 | 妇产、计划生育 |
4 | 儿科 | 儿内、儿外 |
5 | 五官科 | 眼、耳鼻咽喉、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 |
6 | 肿瘤学 | 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肿瘤放射治疗 |
7 | 精神病学 | 精神病、心理治疗 |
8 | 结核病学 | 结核病、结核防治 |
9 | 中医 | 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肛肠科、中医骨伤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皮肤与性病科、中医推拿、中医针灸 |
10 | 中西医结合 | 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
11 | 医技科室 | 放射(医、技)、核医学(医、技)、超声波(医、技)、输血、病理(医、技)、检验(医、技)、心电生理、神经电生理 |
12 | 门诊 | 急诊、高压氧、康复(医、技)、营养、全科医疗、家病、社区护理、供应室、保健、消毒(护) |
13 | 药学 | 药剂、药检、中药 |
14 | 预防医学 | 疾病控制、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检验技术、消毒技术 |
15 | 医院管理 | 卫生事业管理、医疗器械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科研管理、病案管理、信息管理 |
16 | 基础医学 | 生理、生化、解剖、微生物免疫、病理生理 |
17 | 社会科学 | 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医学辩证法、医学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