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继委办发〔2007〕4号
各区、市、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我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注册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大连市卫生局、大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卫发〔2003〕37号)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区市县卫生局及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填写《大连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注册登记表》一式2份,同时上报电子版,登记表须以Excel表格形式编制,请务必准确填写学术卡编号并设定为文本格式,以便年终审验证书时准确对接数据库,姓名之间不能有空格。
2.按《关于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收费的通知》(大卫科发〔2007〕2号)规定标准上缴200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费。
3.对于2008年不再使用学术活动卡的人员,各有关单位须填报《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术活动卡锁卡人员名单》,调动单位或更改专业填报《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术活动卡变更名单》。
4.新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注册人员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用于办理继续医学教育证书和学术活动卡。
5.为保证注册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做好统筹安排,请各区市县卫生局及各有关单位按照《大连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注册登记工作进度安排表》时间要求(周五下午除外),统一到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6.各区市县卫生局自行安排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的2008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注册登记工作。2008年1月底前将注册登记情况报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中心。
7.请各单位登录大连医学会网站下载有关工作表格。联系人:张娅妮曲素丽,联系电话:84302383.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