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函字[2003]58号
各市卫生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单位:
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审定,省卫生批准,共有560个项目获准为200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予以公布。
各项目主办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学,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并于项目结束后一周内将《辽宁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执行情况表》报省卫生厅科教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邮编:110005)。
二00三年三月四日
继续医学教育辅导课程
新课上线
单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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