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省一级卫生学(协)会:
为做好2010年度江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申报的项目应充分体现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应配合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面向基层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确有帮助和提高。对卫生科技人员确能起到开拓思维、扩展视野、增长学识、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的实际作用。
二、项目内容范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专题讲座”和“学习班”两类,可从以下范围选题:
(一)临床医学(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学科、皮肤病学科、传染病学、精神病学、影像医学、急诊医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药学、中医学、护理学等。
(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侧重对突发性传染疾病预防控制、应急、监督及医护人员的职业防护等内容。
(三)新卫生法规和政策、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医学人文等方面的知识。
(四)科技成果项目:2008年以来通过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或新技术引进验收项目。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2010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填写《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本单位科教(研)部门或本学(协)会初审排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寄)到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30日。
本通知及申报表可在江西省卫生厅网站卫生学会网页—继续医学教育专栏查阅或下载。
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6号江西省卫生学会办公室319室,邮编:330046,联系电话(传真):0791-6231154,联系人:宋冬梅。
附件1: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专题讲座)申报表
附件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班)申报表
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