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人事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我们重新修订了《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卫生局、人事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继续医学教育辅导课程
新课上线
单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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