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卫函[2008]60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医继教便函[2008]004号)及吉林省医学会《关于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吉继教委办[2008]7号)精神,2009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开始进行,申报的相关事宜请登陆中华医学会网站及吉林卫生信息港吉林省卫生厅科教处网页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组织相关人员论证后,上报市卫生局科教处。
2、省、市重点专科要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求每个专科至少申报一项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所有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在2008年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吉林市卫生局科教处。
4、申报国家级项目的单位,在报市卫生局的同时在网上申报。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