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局,卫生厅各直属单位,宁夏医学院、宁医附院,各医疗卫生学术团体: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于1999年初成立,委员会由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人事厅、地市卫生局及宁夏医学院和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承担制定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负责管理全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因近年各单位人事变动较大,经委员会研究决定调整了组成人员。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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