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办发[2005]332号
各市、州卫生局,绵阳科学城卫生局、厅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年初,我厅印发了《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评估检查的通知》,按照统一要求,开展了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自评、省级抽查并接受了卫生部的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多数重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将其纳入了当地和本单位工作任务之中,卫生局成立有由卫生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单位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做到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的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奖惩。各地、各单位基本建立有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制度,加强了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管理。有的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实行审核,对项目开展建立了专门档案,对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大多数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获得情况的个人档案,定期公布学分完成情况;一些地区建立了市(州)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制定了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多数做到了将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完成情况与技术职称晋升、年度考核、执业注册、人员聘用等挂钩。 全省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积极邀请国家、省、市专家来本地、本单位作学术报告,进行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讲座和业务指导,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认真组织开展学术讲座、专题、案例分析、临床病例讨论会,作技术操作示教等单位内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组织单位职工参加远程医学教育、卫生技术人员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全员培训。
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较好的有自贡、内江、泸州、成都、绵阳、广元、达州、遂宁、资阳市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人民医院等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单位相关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经费投入不足或无专项经费;二是在一些单位,没有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执业注册、聘任、年度考核严格挂钩,存在流于形式现象;三是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不严格,相关文件保存不完整,无学分统计资料,学分登记、证件保管不规范;四是申报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少。大多数市(州)医疗卫生单位从未申报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五是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薄弱,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民营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没有学分登记考核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省人大颁布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厅制定的《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作为加强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卫生技术人员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要按照“条例”要求,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卫生行政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要加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力度,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认真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各项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对学分授予、登记、核查、统计、学分证书的保管、档案建立等的管理,每个单位必须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完成上述工作;要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执业注册、聘任、年度考核严格挂钩,防止走过场和流于形式。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各地要尽快抓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机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要组织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市、县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申报国家、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方便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学习。要鼓励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远程医学教育学习,从多渠道获得医学知识。
(四)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国家、省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法规、政策,了解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