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继教函〔2007〕1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附属医院,有关学(协)会:
为做好200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新项目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20日;申报备案项目的时间为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项目申报、评审、公布及项目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启用的新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 .各级立项用户仍继续使用已有的账户和密码,未申请账户的立项单位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申请立项账户。联系方式:87325268,联系人:高曼琳
从2007年开始,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已改为网上进行。原《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评审、公布系统》更名为《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并对系统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和功能的扩展。请各级用户使用该系统时,注意参阅相关提示。在实行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各单位仍需上报打印的文字材料,并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两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申报新项目需要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文字材料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见附件3),于项目结束后两周内上报到《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
二、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备案项目),如拟在2008年继续举办,可申报备案。申报备案时除按要求上报《200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外,在报送文字材料时,应同教材(讲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总结、试题、日程表、名册一起报送至省医学会办公室。
三、申报200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四、新申报的200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每项为100元,备案项目为40元。请各设区市卫生局、各单位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申报表或备案表)及评审费,务于申报截止日期前一并寄(送)至中华医学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户名:中华医学会
帐号:0200004109014455170(请注明继教项目评审费及开具票据名称)
如评审费未到,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项目。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200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