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省级学会:
现将2009年第一批陕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04项)予以公布,请转发有关单位供医药卫生人员选择参加。具体事项请与办班单位联系。对参加学习的医药卫生人员将发放统一的“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各举办单位应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将举办项目的总结、文字或声像教材、日程安排、学员名册(要求用EXCEL软件)、及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表(省继续医学项目执行情况表及学员名册栏目要求请从陕西卫生网下载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备案。经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为两年。未能如期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应在年终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书面说明未能举办的原因,未申明原因的项目单位将不再审批新的继续教育项目。今后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时,应注意认真详实填写教育内容、学时、授予学分。凡上述内容不实的项目将不予批准。
附件:2009年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04项,Ⅰ类学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