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医学院(校)、各市(州、地)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厅直各单位、各有关学(协)会:
根据全继委《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08]05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做好贵州省申报2009年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现将我省申报2009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式
申报200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仍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不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公布、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等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各级用户仍继续使用已有的账户和密码。尚无账户和密码的用户,可按黔医继教办发〔2005〕4号文件有关规定程序逐级申请账户和密码。
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按照《关于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GZCME)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运行的通知》(黔医继教办发〔2008〕2号)要求,已建立贵州继续医学教育(GZCME)信息管理系统的厅直、各市(州、地)直单位,项目申报试行网上申报,即网上申报或纸质。2008年9月起,凡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否则不与受理。
在实行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按本文件的相关要求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附件2),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09年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3、附件4)].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申报新项目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签字。申报工作截止后,只报送打印申报材料而未进行网上申报,视为无效申报;进行了网上申报,但在申报工作截止后的2周内,仍未收到打印的申报材料,同样视为无效申报。国家级申报表一式2份,省级申报表一式1份。
通过网上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所报送的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需在网上进行填表并打印;不通过网上进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单位,所报送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需用A4纸打印,未用A4纸打印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时省继教办将不予受理。
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当年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申报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4项。
汇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改为在网上进行,项目举办单位项目举办结束后,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cmegsb.cma.org.cn),网上填写并打印《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6)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用教材情况简介表》(附件7)等表格,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签章后,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要求,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