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医继教委发〔2004〕4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及
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厅直各单位、各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使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管理,根据卫生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以下学科组:临床医学学科组;基础、预防、管理学科组;中医基础学科组。
二、学科组具体职责:
在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学科组承担以下任务:
(一)负责本学科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推荐评审,推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推荐优秀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文字、声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等;
(三)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提出有关学科发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科组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成员若干。
四、各学科组组成专家名单。
二○○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