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科教〔2005〕29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各三级医院,海南医学院:
为了做好2006年度海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开始,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海南省卫生厅、人事劳动保障厅颁发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琼卫科教[2002]4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申报截止日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为2005年11月20日。
二、凡申报200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填写《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三、2005年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在2006年拟继续举办时,在申报时只需填写《200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四、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凡系学术会议类,授课时间一般不超过4天,学分授予最高限不超过8学分。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省卫生厅科教处)
联系电话:65388351;(传真)65388351.
联系人:林海珍、郑学兴
二OO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