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统计2006年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要求,加强对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决定进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2006年度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医疗、医技、科研、护理等)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二)2006年国家级及北京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完成情况。
二、统计范围:
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三、统计时限:2005年11月1日~2006年10月31日。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