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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卫生厅:继续医学教育要有“硬杠”

  日前,省卫生厅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要求将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和完成情况列入对各地市卫生部门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今年起,我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将正式与技术职务晋升和护士执业注册挂钩,由此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与业务职称晋升、执业注册相衔接机制。这其中,拟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在晋升周期内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5分,具体为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并经主管部门年度审验、卫生厅周期审验合格后方可申报。考虑到护理专业的特殊性,暂定拟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人员必须在5年内累计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50分,其中Ⅰ类学分不少于10分,经有关部门审验合格后方可申请执业注册。

  为确保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我省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学分管理,建立健全学分审验制度,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学分授予、登记、考核、发放等各环节监管;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项目举办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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