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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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开展与管理

  继续医学教育既是医学教育连续统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手段,是医卫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医卫队伍素质和医卫服务水平,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但经审批和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则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积极开展和规范管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高等医学院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明确认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重要性

  经审批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种。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卫生部批准,也可以是由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按规定举办的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并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按规定举办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的,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只有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以授予1类学分。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经考核合格者,每3小时授予l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经考核合格者,每6小时授予l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l学分。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将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专业分类提前公布,供全国各地医卫技术人员选择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国内外的先进技术或成果的推广等为主要内容,是医卫技术人员参加的高水平学术活动。

  二、注重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举办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高等医学院校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主要形式,建立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则是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阵地,不仅有利于开展高水平的对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而且可以推动本校的学术活动和学科建设。

  为了促进学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规范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申报与管理,学校出台了有关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学院每年至少承办2项国家级和5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重点学科每年至少承担1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日,并成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省级重点学科与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每年至少应申报1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承担1至2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成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一般学科每年至少申报1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根据卫生部或省卫生厅下达的有关当年度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通知和具体要求,由学校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下达任务,各学院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的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学校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审核与推荐。

  三、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过程管理

  学校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年负责集中公布获得批准的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各学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本院的获批项目的实施与培训管理,相关的教研室积极进行办班的各项准备。学校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各学院间的协调工作,使各学院互相配合。凡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除积极争取校外有关人员参加外,校内其他学院必须组织本院相关学科人员参加,以实现校内资源共享。

  对于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班,要求具备10种基本材料:办班招生通知;学员回执;教学计划;日程安排;结业考核试卷;结业学员考核成绩;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办理登记表;学员档案表;办班总结。另外,要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班编写讲义,并印刷成册,注意内容的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医卫技术人员的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以赢利为目的,可收取合理学习费用,由项目负责单位自行支配,财务部门监督,保证教学顺利完成。

  项目举办结束后一周内,主办单位必须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材料上报各院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经学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同意,上报学校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存档。同时,学校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向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做项目执行情况反馈和申报备案。

  四、严格掌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授予和证书的发放

  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学分授予和证书发放由学校按规定统一办理。项目结束后,由所在学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统一向学校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请办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证书办理工作。办理学分证书时必须上报项目办班所需的10种基本管理材料。办理学分证书的登记表必须有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的签字。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校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验收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和证书办理的有关材料,审核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学分授予准确度,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后,到学校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理学分证书。

  五、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质量评估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完成后,及时了解和掌握学员的反馈意见,对保证项目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采取两种评估办法。一是按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要求,学习一结束,让学员填写评估意见表,主要了解讲授内容、学习收获、对授课教师讲授内容满意度、对教学计划安排的满意度、对编写教材的满意度等方面内容;二是学习结束2个月以后,用信函向学员发出调查问卷,主要包括对所学内容的记忆情况、学习后回单位交流情况、学习结束后对临床工作产生的影响、参加学习后没改变临床工作方法的原因、对参加此次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总体评价等方面内容。

  目前,卫生部每年公布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1000余项,覆盖了医学、口腔、护理、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卫生管理等各个学科。由于学校的重视,近几年来,共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80余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00余项,极大地促进了学校的整体继续教育工作,为广大医卫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理论和技术,跟踪医学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医卫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适应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和居民对我国医疗的要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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