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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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补液的液体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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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如果烧伤面积*体重*1.5之后

算胶体跟电解质的时候怎样算啊?是再乘以0.5还是乘以三分之一啊(胶体的含量)?电解质是最后乘以1还是乘以三分之二啊?(电解质的比例)

麻烦老师说明下!谢谢或者举个例子也行

【回答】学员jx12002,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一个24小时内 每1%面积、公斤体重补液量(为额外丢失):成人1.5ml 儿童1.8ml 婴儿2.0ml ;晶体液:胶体液 中、重度2:1,特重 1:1 ;基础需水量:成人2000ml;儿童60——80ml/kg;婴儿100ml/kg。伤后8小时补充一半,后16小时补另一半。

★问题所属科目: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其他相关(内科、外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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