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订实施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严格执业药师准入,推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程,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2015年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今后一段时期,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适应新政策环境、新形势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据此确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新任务,并采取积极、有力、有效的创新性举措,克服困难、努力实现新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