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囊剂应整洁,不得有黏结、变形、渗漏或囊壳破裂等现象,并应无异臭。
除另有规定外,硬胶囊内容物的含水量不得超过9.0%(内容物为液体或半固体者不检查水分)。
硬胶囊的崩解时限为30分钟,软胶囊的崩解时限为1小时;
肠溶胶囊先在盐酸溶液(9→1000)中检查2小时,每粒的囊壳均不得有裂缝或崩解现象,而在人工肠液中1小时内应全部崩解。
装量差异限度应在标示装量(或平均装量)的±10.0%以内,超出装量差异限度的不得多于2粒,并不得有1粒超出限度的1倍。
微生物限度、药物的定性鉴别与含量测定应符合各品种项下的有关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胶囊剂应密封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