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组织2011年度高级卫生职称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报名及申报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晋人社职字(2011)63号文件要求,我省2011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均需参加全省当年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能力考试。现将考试报名及申报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报考条件:
参评人员符合我院院政字(2011)55号文件要求,方可申报相应专业级别的专业能力考试。(院政字(2011)55号文件登陆hp1946.czmc.com查阅)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11年度卫生系列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拟定于2011年9月24、25日进行,考场设在省城太原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内容:
1、考试范围:考试范围为申报人员所报专业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2、考试专业:考试专业为98个,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报考专业要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
3、考试形式: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四、考试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卫生厅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五、考试费用:不另收费用,考试费用包括在评审费用内。
六、考试效用:专业能力能考试是考评结合中的一项程序,考试成绩须达到正、副高分别确定的合格标准线,其中破格晋升者须达到优秀,才可继续参加答辩评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试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25日。
报名方式: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自2011年8月1日起,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打印《2011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人事科,截止时间2011年8月25日。愈期不予受理。审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和评审。
参加考试的考生所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定要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正确和规范。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按人社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予9月19-23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答辩时需凭准考证入场。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色背景),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申报材料中有关学历、科技成果、计算机模块证书的取得日期,论文、论著的出版日期等一律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
八、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五份(厅直单位四份),并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答辩论文一篇(申报正高者须为卫生系列指定的国家级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及任现职期间或近5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各一式三份,按附件3、4格式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印章。
(3)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原件,和现任职务聘任后中级、副高级工资晋档审批表(由单位从本人工资档案中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5)要求考核年限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6)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书)原件。
(7)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国内主流科技文献数据库检索页。
(9)山西省医务人员下乡登记卡(到医务科办理)。
(11)“四。五”普法合格证书。
(12)《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简表》一式三份,下载附件5.
(13)自命题教案一式7份。
(1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登记表》1份
九、报名、收审材料时间安排。
8月1日—8月10为网上报名及材料收审时间。
8月10日—8月15日材料审核、汇总报名情况公示。
8月11日—8月12日教学科进行教学能力考察。
8月13日—8月15日医务科、护理部进行临床技能考核。
8月16日—8月18日学科组评审。
8月18日—8月21日评审结果公示,上报。
十、推荐要求:各科室推荐人选时,要综合考虑学科发展的需要和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职数,已严重超比例的科室不得推荐参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