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烧伤的分类及病因,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前来为您解答:
1、医源性
有学者对经治过的70例病例分析,占90%患者因体内或体表恶性肿瘤如乳腺癌、食道癌、肺癌、卵巢癌、子宫癌、皮肤癌等接受放射治疗,如应用深层X线、60Co或加速器照射引起了皮肤损伤,也有因神经性皮炎、体表血管瘤等良性病变行浅层X线或32P贴敷治疗引起皮肤损伤的。引起损伤的照射局部剂量为774~3199mC/kg(3000~12400R),平均1290mC/kg(5000R)左右,于30~60天内照射1个疗程后治疗完毕。一般来说,只要放射治疗的医师对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和剂量计算是正确的,治疗时机器操作没有错误,尤其浅层X线治疗,照射后局部皮肤可能产生轻度反应,但不会出现严重皮肤损伤。检查放射治疗的原始记录也看不出问题。推测发生的原因仍是操作失误所致,如照射超过规定时间,未加用滤光板或周围皮肤未加保护等。
2、意外事故性质
收治的70例病人中有7例(10%)属于事故性质,如在X线机透视下取异物时间过长;进入未关闭电源的加速器的机房内或进入后已关闭的电源又被接通了;接触无屏蔽保护的放射源60Co;放射源保护不当,被无常识的人捡取后藏于室内或口袋内,由于受照射时无任何感觉,以致本人、家属、与之接触的亲友均受到严重的全身和局部的放射性损伤等等。总之,在和平年代,只要从事放射性工作的技术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能够按常规进行工作,对有危险的放射源按规定严加保管,局部放射性损伤的发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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