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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6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 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浙继委办发〔2015〕2 号)及《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浙继委发〔2007〕07 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6 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学科专业

申报2016 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为进一步深化医改,加强医学紧缺人才培养,2016年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儿科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项目申报内容须符合“四新”、“三性”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和教育培训工作基础。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应是在本学科领域内专业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申报单位授课师资一般应占授课师资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项目申报材料应能体现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提出培训的预期目标及效果的考核指标。

(二)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要求:

1、申报国家级项目仍以纸质申报表申报(附件1)与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申报。纸质申报表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并要求正确填写申报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代码”,纸质申报表需上报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须请授课教师签字。申报网址:http://cmegsb.cma.org.cn.

2、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能超过2 项,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申报单位与主办单位应一致,且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 期(次)。

3、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需通过网上进行。

在网上首先填写项目执行情况,然后进行项目备案,并打印提交备案表(附件2)一式三份。

(三)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要求:

1、省级项目采取纸质申报(附件3)与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申报网址:cme.zjwst.gov.cn,从网站首页“项目管理”入口进入。纸质申报表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纸质申报表需上报一式三份,首页项目编号由省继教办统一编写,授课教师签字栏须请授课教师签字。

3、省级备案项目可通过cme.zjwst.gov.cn,在项目管理入口进行备案,同时需报送《2016 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4),一式三份。

5、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超过2 项,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及主办单位需一致,且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 期(次)。

6、每家申报单位省级项目申报不能超过3 项,申报全科医学、儿科学、医学教育项目不限。

(四)申报用户名和密码的申请。

需申报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可向宁波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往年网上申报过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医疗卫生单位,其用户名和密码不变。

(五)同一项目可同时申请国家级和省级继教项目。

同一项目可同时申请国家级与省级继教项目,也可只申报其中一类。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都申报者,申报表必须按类分别填写。同一项目一旦国家级入选,省级即不入选。

(六)申报表填写要求:

1、申报表所列内容应逐项认真填报,内容不能过于简单或漏填。实事求是填写每个授课教师的讲课学时。申报单位授课师资一般应占授课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二。教学对象根据申报项目专业及内容,规范填写。纸质申报表内容用5 号宋体字打印。

2、各县(市、区)、各单位在申报时,需报送电子版本的《申报2016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附件5)和《申报2016 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附件6)。

3、申报单位必须只填写单位第一名称。如瑞安市人民医院,应填写“瑞安市人民医院”,不可填写“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或同时填写“瑞安市人民医院”和“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4、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内容准确填写“所在学科及代码(二、三级学科)”。

5、所有相关表格可从宁波市医学会网站上nbyx.org.cn“下载中心”下载。

三、申报程序2016 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按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向宁波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宁波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后统一报送省继教办。

四、申报时间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日期为2015年7 月27 日至2015 年8 月17 日。国家级备案项目申报日期为2015 年7 月27 日至2015 年12 月20 日。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日期为2015 年8月10 日至2015 年9 月25 日。省级备案项目申报日期为2015年8 月10 日至2015 年12 月20 日。

(三)为了及时申报,宁波市继教办受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纸质材料时间为8 月17 日至8 月19 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纸质材料时间为9 月28 日至9 月30 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2016 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备案项目),不收评审费。

五、宁波市继教办联系方法:

联系人:鲁胜男 阮晓曦

电话/传真:87294098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迎凤街25 号5 楼综合办

E-mail: nbmed@126.com

附件: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pdf

2、2016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3、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4、2016 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5、申报2016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6、申报2016 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以上附件请在宁波市医学会网站nbyx.org.cn “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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