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关于开展“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4〕530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推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
1、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要求。
2、教书育人、师德师风等深受学生喜欢、家长称赞和社会公认,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人民群众满意。
3、长期坚持扎根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深厚的教学功底,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彰。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可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择优推荐申报1人。
三、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将推荐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候选人申报表》、3000字先进事迹、从教心得、教案课件、音频视频素材以及家长学生的评价等申报材料。具体表格及报送材料要求请申报人到人事处何银安处领取;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1日。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