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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地区2016年护士考试报名时间地点通知

2016-01-20 10:02
大号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2016年考试时间定为5月14日,考试科目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网上报名工作将于2016年1月12日全面启动。现将新疆哈密地区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中关于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凡符合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三)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地点及时间

各县(市)卫生局、地直及中央驻哈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哈密地区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报名点)负责组织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31日

网上报名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点组织考生于2016年1月12日至31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站点击网站报名后,应首先认真阅读《报名须知》,阅读充分理解后,按网站提示要求如实填录个人信息,填录完成后,按要求提交信息,并打印《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考生所在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打印《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电子版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大小20kb-45kb之间;

5、考生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聘用证书/护士聘用证明(见附件1);

6、实习大纲原件、复印件一份(大纲原件必须有实习单位及学校清晰可辨的章印)。

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及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不得裁剪。原件均需提交审核,以上材料请按序左上角装订提交(报名申请表两份-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实习大纲复印件-护士聘用证明-单位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要有单位初审盖章确认。

各报名点需将所有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时间)统计汇总,盖章后与材料一并提交考点。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学校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在学校设立报名点。考生所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统一组织报名确认,考点不单独受理应届毕业考生的确认事宜。

(2)往届考生(非应届毕业生)及实习生,可到本人所在的医疗卫生单位报名,考点不受理个人报名。

材料初审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确定,考生根据所在单位的时间安排进行确认初审。各报名点携带经确认预报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及费用,严格按照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到哈密地区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考点审核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五)自2016年4月21日—5月14日,由报名点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rrp://www. 21wecan.com.为考生打印并发放准考证。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

五、注意事项

(一)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非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的人员和学制达不到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要求的,严禁参加考试。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批文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作为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二)各报名点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提交的上传电子照片必须统一采集考生电子版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大小20kb-45kb之间;确保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三)提交各种证件均需原件。本次考试报名正处于春节前期以及寒假期间,各报名点自2016年1月12日起,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报名工作,请各报名点务必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有效地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四)各报名点承担实习生考试报名工作的,医院要与考生所在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向医院提供考生报名工作的委托函、实习生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学校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医院方可为考生收集资料进行报名工作。

(五)在岗人员无聘书者单位出具聘用证明。实习生由实习单位出具实习证明。实习大纲必须印有学校及实习单位盖章,凡提交的复印件材料章印务必清晰可辨。

(六)为方便考生报名,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卫计委及自治区卫计委安排,根据属地化管理要求,个体诊所及民营医院均由辖区内县(市)卫生局负责报名初审工作,统一将考生报名材料初审汇总后由地区卫生局现场确认,地区卫生局不予受理个人报名,各县(市)卫生局、地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报名点)要密切配合考点报名工作规程,不得无故推诿、拒收考生材料。要加强对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选派责任心强、掌握考试政策、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来承担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要做到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报名条件审核资格的,使不具备报名条件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

六、联系人

刘红、徐静电话:2269728

附件:护士聘用证明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历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码    工作时间   
执业机构名称及登记号   
机构地址   
拟聘期限   
聘用单位
意 见 
法人签字: 医疗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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