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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常考点: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

有关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法规》常考点: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具体相关内容,请考生查看!

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

(1)麻药、放射性药品、精一;

(2)终止妊娠药品(包括含有“米非司酮”成分的所有药品制剂);

(3)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4)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等。

【注】药品零售企业也不得经营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

经典练习题举例

1. 根据《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409号)的规定,对于部分滥用或超剂量使用会带来较大的安全性风险的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做到严格凭处方销售。这类药品不包括

A.中药配方颗粒

B.抗病毒药

C.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

D.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

【答案】A

【解析】A选项是属于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因此不管是否有处方都不可以。

2. 不得在零售药店销售的是

A.甲类非处方药
B.终止妊娠药品
C.乙类非处方药
D.胰岛素

【答案】B

【解析】终止妊娠药品属于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的九大类药品之一;选项B当选。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规》常考点: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的相关介绍,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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