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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常考点:不应作为乙类非处方药情形

有关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法规》常考点:不应作为乙类非处方药情形”,具体相关内容,请考生查看!

不应作为乙类非处方药情形

①儿童用药(维生素、矿物质类除外);

②化学药品含抗菌药物、激素等成分;

③中成药含毒性药材和重金属口服制剂、含大毒药材的外用制剂;

④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达万分之一以上;

⑤中成药组方中包括无国家或省级标准药材的(药食同源的除外);

⑥中西药复方制剂;

⑦辅助用药

经典练习题举例

1. 可以作为乙类非处方药的情况是

A.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达万分之一以上

B.含抗菌药物、 激素等成分的化学药品

C.中西药复方制剂

D.儿童用维生素

【答案】D

【解析】有儿童用法用量的均包括在内,不应作为乙类非处方药物, 但是维生素、矿物质类除外。

2. 根据《乙类非处方药确定原则》,关于乙类非处方药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般情况下,乙类非处方药是消费者不需要医生及药师的指导,可以自我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B.与甲类非处方药相比,其安全性更好,消费者自行使用的风险更低

C.乙类非处方药应是用于常见轻微疾病和症状,以及日常营养补充等的非处方药药品

D.中成药组方中包括无国家或省级药品标准药食同源药材的,不得作为乙类非处方药使用

【答案】D

【解析】不得作为乙类非处方药使用的是:中成药组方中包括无国家或省标准药材的(药食同源的除外)。D表述与正确说法相反,因此表述错误,答案是D。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规》常考点:不应作为乙类非处方药情形”的相关介绍,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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