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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评价原则

很多考生想知道如何高效备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药品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评价原则”,详细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1、 评价标准(方法):

①时间顺序用药与 ADR 出现有无合理的时间关系(用药在前,ADR 在后);

②是否已知,可疑 ADR 是否符合药物已知的 ADR 类型;

③排除其它,所怀疑的 ADR 是否可用患者的病理状态、合并用药、并用疗法的影响来解释;

④停药消失,停药或减少剂量后,可疑 ADR 是否减轻或消失;

⑤给药再现,再次接触可疑药物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ADR 再出现可以肯定因果关系)。

2、 评价结果

不良反应的评价结果有 6 级,即: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无法评价。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品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评价原则”,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考试相关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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