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本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不同院系所、学科报名要求:
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除须符合上一条所规定之基本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报考基础医学院(院系所代码:001)所属中药学-07临床中药学研究方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得学士学位的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所属中医基础理论-04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方向不招收考生;其余所属学科考生须满足研究生报考条件即可。
(2)报考第二临床学院(院系所代码:002)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针灸推拿学等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3)报考第三临床学院(院系所代码:003)所属中医学学术学位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所属中医专业学位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4)报考第四临床学院(院系所代码:004)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5)报考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院系所代码:005)所属各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得学士学位的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6)报考护理学院(院系所代码:006)所属专业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护理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在有效期内)”要求。
(7)报考山西省中医院(院系所代码:007)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8)报考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研究院)(院系所代码:008)所属中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所属护理专业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护理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在有效期内)”要求。
(9)报考北京泰济堂中医医院(院系所代码:009)所属针灸推拿学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6、报考中医临床学科专业学位(1057)各领域的考生,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条件;如考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复试时应声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完退培手续,否则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得报考中医临床学科专业学位各领域研究生。
7、考生应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并按要求完成网报和现场(网上)确认工作。经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不符合所报学科报考条件但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考生,在资格审核环节一律不予通过,不编制准考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