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是中级医药商品购销员考试中需要掌握的知识,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是指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3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1、行为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的行为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
(2)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
(3)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
客体: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的客体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
2、罪责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而非法伪造、变造、转让的主观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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