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在诊断妊娠合并糖尿病时,主要依赖于详细的病史采集、体格检查以及一系列实验室检测。这一过程旨在准确识别那些在怀孕期间首次出现或者发现的血糖异常情况。
首先,在初次产前检查时,医生会询问孕妇是否有糖尿病家族史或个人史,并了解其体重变化、饮食习惯等信息,因为这些因素都可能增加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
接下来,通常会在孕24-28周进行50克葡萄糖耐量试验(GCT),即让孕妇空腹状态下口服50克葡萄糖水溶液后1小时测定血糖水平。如果该次检查结果异常,则需要进一步做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测试(OGTT)。OGTT要求患者至少禁食8-14小时,先测一次基础血糖值,然后在30分钟内喝完含有75克无水葡萄糖的溶液,并分别于服糖后1小时、2小时抽取静脉血测定血糖浓度。
根据国际妊娠糖尿病研究组(IADPSG)推荐的标准,OGTT中任何一个时间点的血糖水平超过以下阈值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采用略有差异的诊断标准。
此外,在日常随访中医生还会关注孕妇的体重增长情况、尿液中的糖分和酮体等指标,并定期监测胎儿生长发育状况,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总之,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确诊需要结合临床表现与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判断。一旦确诊,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管理计划,包括合理的饮食控制、适当的运动指导以及必要时的药物治疗,确保母婴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