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卫生法主体由于违反卫生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根据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卫生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首先是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它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是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职权范围内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的行政制裁。常见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例如,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可对其作出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行政处分则是指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依据行政隶属关系对违法失职人员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其次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和卫生工作人员或从事与卫生事业有关的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公民的健康权利时,应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在卫生领域,民事责任大多属于侵权责任。例如,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在卫生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
最后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卫生法的行为,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犯罪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卫生法中规定的刑事责任的罪名有很多,如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等。一旦构成犯罪,犯罪人将受到刑罚处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例如,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