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条件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温度控制 药品应根据其性质存放在适宜温度条件下,如常温(10-30℃)、阴凉处(不超过20℃)或冷藏(2-8℃)。某些特殊药品可能需要更低的储存温度。
2. 避光 一些药物对光线敏感,光照可能导致药效降低或者产生有害物质。这类药品应存放在不透光、遮光容器中,并放置在避光处保存。
3. 湿度管理 药品存放环境湿度不宜过高或过低,通常要求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湿度过高会加速药物吸潮变质;湿度过低则可能引起固体药品干燥失重、挥发性液体蒸发等现象。
4. 防虫防鼠 仓库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害虫和老鼠入侵,以免污染或破坏药品。
5. 分类存放 不同类型或者性质的药品应该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如易燃品与非易燃品、内服药与外用药等均需单独放置。
6. 标识清晰 每个储存位置都应有明确标识,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使用时查找。
7. 定期检查 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盘存,及时处理过期失效或已变质的药品。
8. 人员培训 药品管理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各种药品的具体存储要求及其安全操作规程。